| 技改项目报批 |
|
| 2006-05-24 11:52 文章来源:遵义县人民政府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其它 |
(一)项目概述:
1、项目名称:技改项目报批
2、办理单位:遵义县经济贸易局
3、办理窗口:遵义县经济贸易局(乡镇企业局)窗口
4、承诺时限:5日内办理
5、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:无
6、窗口电话:0852—7880005
7、投诉电话:0852—7880800
(二)法定依据:
黔府发【2003】5号第二条
(三)办理程序:
申请—审核—上报
1、无须请示研究的备案、登记事项,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;
2、须请示研究的备案、登记事项,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
(四)申请材料:
1、项目建议书;
2、县环保局核查意见;
3、县国土局核查意见(原址技改除外);
4、县建设局城建规划核查意见[远离城镇的项目由所在镇(乡)出具规划意见];
5、高能耗企业需要电力部门意见;
6、需大宗铁路运输的,要有铁路部门意见;
4、项目业主或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。
(五)备注:
1、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技改项目,由地、州、市备案;1000万美元以下,属于鼓励发展类项目(无国拨资金),由地、州、市备案。
2、投资项目核准,省发改委、经贸委联合行文已以黔发改投资【2004】1173号文件通知“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,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”。但市经贸委未下达具体实施意见。我局意见按原操作办法执行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