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行 政 区 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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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5-24 11:19 文章来源:遵义县人民政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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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义县改土归流前,先属流官治。杨端据播后,土官、土司治725年,改土归流后,遵义县置东隅、通平、乐安、南隅、忠庄、清潭、平水、西隅、天旺、沙溪、北隅、永安、大溪共13里。每里下设10甲,共130甲。
....清代县辖区划循明制,仍辖13里130甲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,推行城乡地方自治。宣统三年(1911年),遵义县城乡议事会成立,设城议会1个,乡议会16个,从此废里设区,13里置为17个区,甲未变。民国二年(1913年),遵义县由17个区改为22个区。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,县辖行政区划按区、乡(镇)、闾、邻四级,全县区划变为22个区,88个乡,49个镇。
1949年11月25日,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,城外四郊划为8个行政区,下辖44个乡镇公所。1950年6月,将原来的8个区改划为16个区,9月,再改为20个区,1951年,又增设3个区共23个区47个乡镇。1952年,恢复遵义市建置,十六区和二十区划归遵义市管辖,遵义县辖21个区,1956年调整为18个区和1个区级镇。1958年,设县辖14个基层人民公社,146个管理区和10个大队(乡级),377个生产大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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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4年,县辖行政区划改为区、乡、村、村民组四级,全县设17个区,1个区级镇,123个乡,16个乡级镇,729个村民委员会,27个居民委员会,8545个村民小组。1992年9月,撤销17个区和1个区级镇,建立了36个镇2个民族乡,镇乡下辖办事处、村(居)、村(居)民组三级。1998年,遵义县新卜镇、深溪镇、金鼎镇划入红花岗区,2004年,高坪镇、团泽镇、泗渡镇、板桥镇划入汇川区,遵义县为29个镇2个民族乡。2004年,遵义县同时撤销了全县各镇乡派出机构办事处,将600余个村居合并为287个村(居、社区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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